行政强制详情
行政相对人名称: 赤峰雷蒙大药房第二百二十连锁门店
行政相对人代码: 91150403MA0Q0C687N
法定代表人姓名: 张艳平
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: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
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: 赤元市监强制〔2025〕YP005
行政强制理由: 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
行政强制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条
行政强制种类: 行政强制措施
行政强制措施类型: 扣押财物
行政强制执行类型: — —
行政强制内容: 扣押超过有效期限的消旋山莨菪碱片1瓶、双氯芬酸钠肠溶片2瓶、复方三嗪芦丁片1瓶
行政强制结果: — —
行政强制决定日期: 2025/06/25
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: 2025/06/25
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: 2025/07/25
行政强制执行时间: — —
行政机关名称: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行政机关代码: 11150403MB0Q470211
数据来源单位名称: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数据来源单位代码: 11150403MB0Q470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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