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
行政相对人名称: 巴林左旗林东东城暖心早餐店
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: 92150422MAC4J27D29
法定代表人: 刘继华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赤左市监处罚﹝2025﹞169号
违法行为类型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
违法事实: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
处罚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
处罚类别: 罚款;没收非法财物
处罚内容: 1、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“君乐宝益生菌风味发酵乳(原味)”4盒零12杯, 2、罚款人民币1000.00元。
罚款金额 (万元): 0.1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(万元): 0.00001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 — —
处罚决定日期: 2025/09/15
处罚机关: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150422353121094M
数据来源单位: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150422353121094M

请进行滑动验证

x